除了發音的問題外,一般人想要學外語第一個想到的問題就是「文法」。對於西班牙語,很多人會說「聽說西班牙語文法很難,動詞變化特多?」,或是「聽說西班牙語文法很難,主詞常常搞不清楚?」這些「困難到嚇人的地方」的確都是西班牙文文法的特性,但是在我們深入研究西班牙文文法之前,我想問問大家:「什麼是文法?」

文法是一個語言中各種規則的歸類。而既然如此,那也就是說先有語言的存在,之後才有人為了方便學習,而想辦法將語言中的習成規則加以分門別類,歸納成為幾個準則。而不管怎麼樣的歸類,總是會有幾個漏網之魚,這些漏網之魚就叫「特殊文法」。這就像當美國人發明籃球時,是先有一群人想到把籃子當成球門來丟球玩,以為記分標準。何時算犯規,何時該罰球,何時進球算一分、兩分或三分,這都是邊玩邊將規則給訂定出來的。也就是說:先有語言,再有文法;而文法的存在,乃是在於方便外國人學習此語言的一種工具。

但是不懂一種語言的文法,就學不會這種語言嗎?那我試問:大家都會講中文、台語或客家話,大家都懂這些語言的文法嗎?大家都分得出來每天我們講的話中,那些是主詞、哪些是動詞、哪些是受詞或補語、哪時是用完成式、哪個時候又該用進行式嗎?不見得吧?但是對於中文、台語、客家話或原住民語言文法的無知,有影響到你每天講這些語言的習慣嗎?沒有嘛!當我們還是小嬰兒牙牙學語時,我們會說出一些發音文法都不正確的話來,這時家人或週遭的人就會更正我們。而我們也會透過我們的眼睛、耳朵、嘴巴等感官,觀察模仿學習他人說的話,看看怎麼樣才能講出大家都能理解的話來。也就是說,在這樣的學習過程中,我們其實是將發音、文法、肢體語言及面部表情都一起學起來的。所以像義大利人誇張的肢體動作,或是日本人言必點頭稱「嗨」,就連跟人家講電話頭都點個不停,不知道給誰看的習慣動作,都是透過這樣的行為代代相承下來的。要讓你學會游泳的最好方法,是讓你下水去游,而不是在岸上看「如何學會游泳」的參考書。

我一直懷疑在台灣過於注重「腔調正確」「文法正確」的外語教學法,反而掩蓋了我們學習語言的真正目的:能夠與另外一種語言與他人溝通,並接收以這種語言傳達的各種訊息。舉例來說,達賴喇嘛說的英文口音又重,文法也完全不對,但是有人因此嘲笑他嗎?他可是有許多全世界的政治人物及名流士紳排隊等著聽他說話開示的哪!因為他在西方人的眼中是德高望重的偉大東方精神導師,言語充滿了智慧,因此大家聽他說話,是聽他傳達的訊息,而不是挑他的文法錯誤。反觀台灣有許多人只在乎英文的口音如何,文法是否正確,結果說的話卻完全沒有邏輯,或沒有自己的思想。這樣的人說的話,只不過是徒然讓人嘲笑他不知所云罷了。

那為何有許多老師這麼喜歡注重文法呢?第一,因為教死的規則比教活的語言來的方便簡單;第二,只有把一樣東西說得很複雜,才能說服你花大錢來學。如果我跟大家說:「妳們知道嗎?學腳踏車是一件很困難的事,要學腳踏車,必先學好牛頓的三大力學定律、機械學、空氣動力學,還要會計算煞車時所需的摩擦力等高深的大學問喔,沒學個幾年是騎不好的啦」,搞不好真的會有人出錢來請我教騎腳踏車呢!但是聰明如你,會不會嗤之以鼻,直接抓過一輛腳踏車,踏上踏板,然後開始歪歪扭扭地騎起來?文法在於語言也是一樣:如果學文法不是為了讓你能更快學會某種語言,那麼鑽研每個字詞的變化排列,究竟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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